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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寄售合同(受托寄卖)

二手车寄售合同(受托寄卖)

合同编号:__

甲方(委托人/车主):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车商):
营业执照号码: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寄售二手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寄售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品牌: 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VIN):
发动机号:

注册登记日期:_年
表显里程:
公里
车辆颜色:

车辆购置税完税/免税证明:□有 □无
车辆交强险截止日期:

车辆年检有效期至:
_日

第二条 车辆状况声明与瑕疵告知
1. 甲方保证对该委托车辆享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提供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置税证、保险单及车主有效身份证件等文件供乙方验证。
2.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车辆是否存在事故、水泡、火烧、重大维修、里程表调校、抵押、查封、权利纠纷等状况。乙方在接收车辆时应进行初步查验,但该查验不视为对车辆瑕疵的最终认定。
3. 若因甲方隐瞒车辆重大瑕疵或权利纠纷导致乙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三条 寄售价格、期限与佣金
1. 双方协商确定该车辆的寄售底价为人民币元(大写:_元整)。乙方有权在不低于此底价的前提下对外报价销售。
2. 寄售期限自
日起至日止,共计天。
3. 佣金约定:车辆实际成交后,乙方按成交价(扣除过户相关税费后)的
%收取佣金,或双方约定固定佣金人民币_元。
4. 寄售期间,乙方为促成交易而产生的必要展示、清洁、拍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车辆交接与保管
1. 甲方应于_年日前将车辆及相关证件、钥匙交付乙方,双方签署《车辆交接确认书》。
2. 寄售期间,车辆存放于乙方指定场地(地址:
_)。乙方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保管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车辆被盗、损坏或发生其他非正常损耗。
3. 寄售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改装、拆卸、抵押或质押委托车辆。

第五条 销售与款项支付
1. 乙方应积极利用自身渠道进行推广销售。潜在买家的出价若低于寄售底价,乙方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成交。
2. 车辆成交并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后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成交价款在扣除约定佣金及代垫费用(如有)后的余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现金 □其他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_

第六条 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 寄售期限内车辆售出,本合同自动终止。
2. 寄售期限届满车辆未售出,甲方有权取回车辆及证件,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取回车辆时需结清乙方已垫付的必要费用(如有)。
3. 寄售期限内,甲方可提前__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取回车辆,但若乙方已与潜在买家达成有效意向,则甲方应配合完成交易或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动等)或非因双方过错导致的意外事件,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车辆损毁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处理。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或车辆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通知与送达:本合同载明的联系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向该地址寄送书面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_年_日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_年_日

附件:《车辆交接确认书》
车辆照片(前后左右及内饰、仪表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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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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